浙良期(2008)9号
公 告
各位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2008年5月1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六)休市,5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5月4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良期(2008)10号
公 告
各位客户:
“五一”节临近,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8日结算起对部分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强麦、硬麦、玉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铝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自2008年5月5日起上述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正常。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实行实名制开户和签署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已于2007年12月起,按照开户实名制的相关要求进行开户,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启用我公司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备案号:中期协函字[2008]16号)。现将影像采集及新合同签署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前,凡未办理实名制开户手续的客户请尽快至我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采集影像资料,并签署新版《期货经纪合同》。
二、自2008年6月1日起,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开户实名制要求的客户限制其开仓交易。
三、客户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如下:
1、自然人客户: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客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新版合同签署后,原合同相应作废。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71—85238904
特此公告。
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8年4月7日